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(綿西)文當罰字〔2020〕第4號
處罰名稱 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行其作品
處罰類別 沒收侵權音像制品81張,沒收違法所得貳拾元整(20元)
處罰事由 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行其作品
處罰依據 《出版物管理條例》第三十五條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》第四十八條
行政相對人名稱 綿陽高新區虹利電器經營部
行政相對人代碼1 92510700MA6B0EF52L
行政相對人代碼2 513624198305233618
法定代表人姓名 唐平
處罰結果 沒收侵權音像制品81張,沒收違法所得貳拾元整(20元)
處罰決定日期 2020/11/12
處罰機關 綿陽市版權局
地方編碼 510701
當前狀態 正常
公示期限 一年
編輯:scmy_lih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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